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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0424001
标    题 检测报告修改建议书
写信时间 2023年04月24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监督检验检测院领导您好: 我是渭南市高新区良田街道步前社区的王芳侠。因本人第一次给小作坊(渭南高新区秦香谷酵酿造行)做检测报告,在送检和检测过程出现了几个疏忽细节,导致本人做出的检测报告到渭南申批局不得通过的结果。原因,因被代账公司误导,自己的公司可以委托自己的小作坊生产食品来销售。因而本人给小作坊委托做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写成本人注册的公司(陕西秦庄坊发酵有限公司)本人联系你单位电话02962653968加了苏老师的电话微信18629505115我说做检测报告,苏老师说给小作坊做检测只能做经营许可证报告,给公司只做生产许可证报告,在我付款时把公司的营业执照发过去,苏老师不收钱说是不是给公司做的。我就再次把小作坊的营业执照发给苏老师,苏老师才收了检测费700元。可是在我把检测报告拿到渭南申批局时,经过他们一星期的研究得出结果不给通过,说政策不允许。改写委托单位,小作坊只能写小作坊,不能写其他公司委托的。我又给苏老师微信联系,苏老师说他这点是疏忽了,让我给02962653820打电话,可他们就是说改不成,只能重做。我给苏老师打电话苏老师说那他也没办法。 现在我投诉到领导处,想让领导您帮忙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按渭南申批局说的,委托单位改成和生产单位一样的名称(渭南市高新区秦香谷酵酿造行)要求改写一个检测报告。我的检测号:202302111w 领导您一定要帮我给其他工作人员说一下,让把检测报告都写成小作坊的名称。不然我就得重新送检700元白花了。我的邮箱wn38808@qq.com电话19894653102麻烦领导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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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处理时间 2023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