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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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保密性和诚信性声明

发布日期:2023-11-08


 

本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综合型法定实验室,隶属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业务独立于生产、使用、销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属公正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业务覆盖食品及非食品农产品生态环境监测定量包装特种设备气瓶及食品复检等领域。

为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保密性和诚信性特声明如下:

1. 本院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尊重客户的利益和要求。

2. 本院及人员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院及人员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承诺不泄密,不以任何方式外传。

4. 本院及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对工作质量以及公正性有不良影响的压力和影响,防止商业贿赂。

5. 本院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实验室从业,不得在与受检产品直接有关的单位兼职或受聘。

6. 本院及人员不得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7. 本院及人员不得参与降低其独立性、公正性、诚实性、可信度、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的活动。

8. 本院所有人员的档案真实、有效。

9. 本院按期向检验检测相关部门上报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履行社会责任。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