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安市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在西安市碑林区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现就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4年危险废物处置有关信息发布公告。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4年,我院申报年度危险废物计划产生量6.6吨,实际产生量5.01吨 。
二、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情况
2024年我院与陕西宏恩等离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委托该公司转移处置危废5.01吨。该公司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具备收集、贮存、处置HW49等43类危险废物的能力。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