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2

关于申报2014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西咸新区质监局,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韩城市质监局,省局直属各单位,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陕政发〔2011〕1号)和《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陕政发〔2011〕8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深化改革开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我省现代农业、重要工业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四大产业的标准体系,实现我省“三个陕西”新时期发展目标,根据相关标准化法律、法规,现就申报2014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下列要求,可以申报陕西省地方标准:

(一)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产品的品种要求,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的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及检测方法,投入品的安全、卫生及使用要求,种植、养殖的环境要求,生产、管理的技术规程、操作规范,基本农田建设,水利及水土保持,天然林营造及管护等技术要求;

(二)工业生产的安全、卫生、技术要求,重要工业产品或与人身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

(三)《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陕政发〔2011〕37号)中确定的航空产业、航天产业、高端输配电设备、高档数控机床等装备、物联网产业、高端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激光产业、通信产业、半导体照明(LED)产业、新型显示产业、云计算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全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物流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

(四)《陕西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行动纲要(2014—2020年)》中附件2《陕西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2014—2020年)》中确定的项目,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通用要求、技术规范、质量评价等;

(五)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节能减排的技术要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安全、卫生、管理和技术要求;

(六)信息的技术规范、质量评价及安全通用要求等;

(七)对需要修订的或标龄超过5年的地方标准,可申报修订;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制定地方标准的。

二、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