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质检机构和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为实验室)的能力建设,验证并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水平,按照《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陕质监认〔2013〕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我所承担2013年能力验证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3天强度测定”的实施和协调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能力验证建材类项目,选取通用硅酸盐水泥中普通硅酸盐水泥3天(抗折、抗压)强度项目参数。已获得陕西省质监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证书,其获证检测能力已包含本次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必须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向省质监局认评处提交书面申请,并告知我所。鼓励其他质检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实验室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二、在本次能力验证计划中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省质监局将向该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并在后续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中免除相应的项目考核,同时向有关部门优先推荐参加相应领域的检测任务;对应参加本次能力验证而未参加的实验室,将取消其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检验资质;对数据离群的实验室将根据后续的整改、验证情况分别作出保留、暂停或撤销相关资质认定检验项目的决定。
三、按照《通知》要求,本次能力验证将本着不盈利的原则,各参加单位需缴纳成本费捌佰元整(¥800.00元),请务必于2013年8月15日前将费用汇款至下列账号。汇款时必须注明本单位名称及参加项目,在保管好汇款凭据的同时及时与收款单位确认汇款内容。
四、为保证能力验证按计划顺利进行,请各参加实验室认真填写“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见附件)内容,并务必于2013年8月10日前,将报名表邮寄或传真至我所。报名表可在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网站(www.snzhijian.co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