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贡献测算调查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开展认证认可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率的定量评价工作,按照国家认监委的部署,由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CCAI)承担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测算工作,并选择有代表性的省份进行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贡献测算调查,由于前几年相关调查工作扎实有效,我省今年仍被确定为西部省份中的调查省份之一,继续承担相关调查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决定继续委托陕西质量认证咨询中心在全省开展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贡献测算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调查实验室范围为我省区域内获得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质检机构(实验室)。
本次调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基本情况、资质认定和认可对实验室的贡献、实验室经济指标、实验室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实验室提供的服务与当地支柱产业与集群配套程度等五个方面,详见《实验室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情况调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调查表》)。
本次调查工作是去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调查工作的延续,对《调查表》填写的规范性和质量有严格要求。为了保证我省《调查表》填写质量并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调查表》的提交方式采取质检机构(实验室)先提交电子文本,(请各机构将《调查表》电子文本发至:jjjs2252@163.com),经初评确认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文件,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上述邮箱。《调查表》电子版本可在我局网站www.snqi.gov.cn下载,下载路径为:www.snqi.gov.cn/认证认可/通知公告。
要求各质检机构(实验室)要如实填写,无漏填、错填现象,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各机构在报送《调查表》纸质文件时请在“实验室名称”栏加盖单位公章。请各质检机构(实验室)注意:问卷中需要打分和填写经济指标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调查表》相关说明后再填写,根据本次调查的研究需要,《调查表》不能出现空白栏(特别说明的除外)。各机构在填写《调查表》前,请先认真阅读《实验室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情况调查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2)。
请各质检机构(实验室)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初评确认通过的《调查表》加盖公章后邮寄、报送至陕西质量认证咨询中心。
陕西质量认证咨询中心 联系人:王改群(13032957852)。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院物资楼419室 邮编710006
省质监局认评处联系人:毋小峰 联系电话:029-87292831
2、实验室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情况调查表填写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