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 陕质监标〔2015〕8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质监局,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质监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质监局关于征集2015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要求,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以促进科研成果、专利技术转化为目标,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民生保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局组织对各单位申报的302个项目进行了评审,决定将《猕猴桃细菌性溃疡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等99个项目列入我省“2015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见附件1),将《城市用煤》等8个项目列入我省“2015年第一批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制定或修订计划的项目,应按照《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下载网址:省质监局官方网站—业务直通车—标准化—文件资料栏目,链接是www.snqi.gov.cn/depart.htm?id=4)要求,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逾期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中排名第一的是项目负责单位,负责全面管理项目制修订工作。
三、列入本计划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审查通过后,我局将根据标准对我省相关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各项目承担单位也要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确保标准起草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四、列入本计划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在制修订过程中如发生不可预见的问题,请及时与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联系,以便于及时调整或变更项目。
联系人:贾大平
联系电话:87292657、13572883960
电子邮箱:sxbzhc@126.com
附件:1.2015年第一批陕西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
2.2015年第一批陕西省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