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干部存在哪些思想顾虑,如何放下思想包袱?
前期,各级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和把握组织给予的机会。但有人担心是搞“钓鱼执法”“秋后算账”等。实际开展专项整治,是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给过去违规收送过礼金的党员干部纠错改错的机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主体责任,主要责任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真正关心爱护干部出发,采取个别谈话、干部大会、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组织提供的整改机会,切实体会组织的良苦用心,消除思想顾虑,在专项整治期间主动清退、主动上缴此次专项整治前收受的礼品礼金。专项整治期间,凡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礼金的,一旦东窗事发,不再追究责任。
二、有的党员干部担心在上缴规收送的礼金过程中会泄露个人身份信息,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本次专项整治未要求登记上缴人的个人信息。专项整治期间,若上缴金额较大,本人又不愿登记身份信息,可直接到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转账业务,所在地未设光大银行营业网点的,不影响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可以通过3个渠道向省纪委公布的统一账号上缴礼金:一是到所在地区的各商业银行办理跨行转账业务,也可分次办理跨行转账业务;二是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三是通过各商业银行的存取一体机进行转账。本人要妥善保存上缴的相关单据。
三、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党员干部如何开展自查自纠?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要求党员干部对照党性要求和初心使命,全面自查自纠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要写出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一是通过对照检查切实提高对违规收送礼金危害性的认识;二是对今后坚决不收送礼金作出承诺。不需对本人过去收送情况和此次集中整治期间清退、上缴情况作出说明。各单位也不必组织统计党员干部上报清退、上缴违规收受礼金的数额。
四、对以往收受的礼品(购物卡、消费卡、名人字画等贵重物品)、美元等外币礼金,如何进行上缴?
一是对各种原因不能清退的礼品,主动上缴到纪委或其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将予以登记并严格保密;二是将贵重礼品折算成人民币现金上缴到省纪委公布的统一专用账户;三是可以将收受的美元等外币礼金,结汇成人民币现金上缴到省纪委公布的统一专用账户。
五、关于违规收受礼金的起始时间、上缴礼金数额问题。
陕办字〔2018〕92号明确“对以前因各种原因不能自行清退的礼金,要如数上缴纪检监察机关或专用账户”,这就意味着本次专项整治开始前任何时间违规收受的礼金都在上缴的时限范围内;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没有数额限制。
六、省纪委监委对外公布的专用账户。
省纪委监委开设的用于上缴违规收受礼金的统一专用账户: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78670188000005846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