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度技术装备与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系统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技术装备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时限和程序等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做好2011-2012年度技术装备和技术改造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本次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包括计量、食品、质检、特检、纤检等专业领域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单位范围:省局各直属技术机构、各市局所属技术机构及县级技术机构。
(三)申报项目组织:省局各直属技术机构直接向省局申报。各市局所属技术机构及县级技术机构由各市局统一组织并汇总后向省局申报。所申报的项目要明确落实到具体项目承担技术机构。
(一)各单位申报项目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不得形成新的资源浪费。鼓励各单位自行筹措配套资金。
(二)申报项目要统筹兼顾各有关业务领域。申报项目要重点考虑检验检测能力确实存在空白点或薄弱点的技术机构。
(三)项目具体承担技术机构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文本》,省局将择机组织技术专家对项目申报文本所述内容进行审查论证。
(四)各单位要统一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作为附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科技处,所申报项目的《项目申报文本》也一并送达。
(五)各单位填报的《项目申报汇总表》要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做好项目排序。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重点要填报好项目申报文本和汇总表。不符合材料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考虑。
(二)本次项目申报及审查论证工作结束后,2011-2012年度不再安排技术装备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总局下达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改造项目将直接在列入储备的项目中选择安排。
(四)请各单位务必在2011年2月28日前将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科技处,同时各单位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电子版要发送至sxzjlxl@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刘晓莉 樊育平 029-8729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