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验收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暨征集2011年实验室能力项目的通知
现将国家认监委《关于验收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暨征集2011年实验室能力项目的通知》(认办实函〔2010〕294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请参与承担2011年能力验证项目工作。尤其是在陕的国家质检中心、省级(质检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以此为契机展示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有意承担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请按照文件规定格式,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实验室2011年能力验证项目申报表》书面文本与电子版直接报送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评审管理处,同时抄报省局认评处。电子版文档可登陆省局网站进行下载,查找途径: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业务专栏---认证认可---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