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要闻

关于开展“我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20

关于开展“我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进一步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为“十二五”质检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特开展“我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起止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0年12月底。

二、建言献策内容

(一)我为“十二五”建言:对“十一五”质检工作进行深入总结,对“十二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深刻分析,对未来五年质检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进行认真思考,提出真知灼见。

(二)我为“十二五”献策:围绕解决质检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对事关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质检公共安全、加强质检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发展的思路、实现的途径、需要完成的重点工作以及采取的政策措施。

(三)我为“十二五”策划项目:根据质检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需要重点建设的大项目、好项目。

意见建议的内容不限、体裁不限、篇幅不限,可以是有理有据的理论观点,也可以是简单实用的具体工作措施;可以是有价值的片言只语,也可以是有份量的长篇大论。

三、征集方式

意见建议可采取来电、信件、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进行,通过以下具体方式报送:

(一)联系电话

010-82260142、82260014,联系人彭敬信、靳松。

(二)来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C11座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收信人李桦,邮编100029。信封上注明“我为‘十二五’建言献策”字样。

(三)网上留言

发送电子邮件到总局 “十二五”规划征文投稿专用邮箱guihuazhengwen@163.com。主题注明“我为‘十二五’建言献策”。

四、评比总结

总局成立“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办公室,对意见建议进行登记、编号、分类,汇总上报总局领导和有关部门审阅,并通过媒体反馈意见和建议采用情况。活动结束后,组织专家选出“金点子”、“好项目”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