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2011年全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确定的建设西部检测强省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我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水平,促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健康有序发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近期根据《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陕质监科﹝2011﹞2号)组织开展新一轮质检机构规划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应在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10月1日期间提交申请书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申请材料。原有各授权质检站2011年10月1日前未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原有授权质检站名称将发布公告予以取消。
(三)现有检验检测设备明细表(型号、等级、生产厂家);
(四)现已具备的检测能力和近期可以形成的检测能力;
(七)现有检验检测能力与标准要求之间的差距(主要是指实验条件、检测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存在的差距);
(十二)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书面支持承诺(新申请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