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要闻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6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陕政发〔2011〕8号),规范全省标准化工作,依照《陕西省标准化专家管理办法(试行)》(陕质监标〔2011〕11号)相关规定,拟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专家库,现向全省各单位征集标准化专家,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负责陕西省标准化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专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家办)设在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具体负责专家的培训、注册、晋级、换证和监督管理等日常管理。

二、征集范围

陕西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检验检测与认证机构、驻陕各国家专业标委会及分标委会秘书处等单位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委员直接入选专家库,不再另行申报。

三、专家资格要求

(一)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敬业求真,公正廉洁,热爱标准化事业,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

(二)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标准化工作五年以上,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科技及标准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文字、分析、总结和评价能力;

(三)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专业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能够熟练掌握标准的编写规则;

(四)年龄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参与全省标准化工作,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专家办委托的任务。

四、专家申请报送资料

(一)《陕西省标准化专家推(自)荐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参与标准化活动证明材料;

(五)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电子版。

五、推荐方式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申报,申报名额不限。申报人认真准确填写《陕西省标准化专家推(自)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单位在《推荐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后(个人自荐的不需要在“所在单位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两栏盖章),于2011年8月30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专家办对推荐专家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后,报省质监局批准后向社会通告,并向入库专家颁发聘书。

联 系 人:张曼莉

联系电话:029-87292249(传真)

电子邮箱:sxbzhc@sina.com.cn

联系地址:西安新城省政府大楼8层22号省质量技术监

督局标准化处

邮 编:710006

附件: 《陕西省标准化专家推(自)荐表》 详见本网站《下载专区》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