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要闻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 奋力推动事业发展 魏传忠在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4-02-24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 奋力推动事业发展

——在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23日)

魏传忠

这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是在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刚刚结束之后,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对于做好新时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总局党组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树平局长在会前专门听取监督司工作汇报,对过去一年的工作充分肯定、高度评价,要求在新年度工作中更加主动改革,争取更大作为。刚才,建华同志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4年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完全赞同。

在过去的一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系统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我认为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从严监督。全系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严字当头,抽查不降低标准,发证不搞地方保护,执法不照顾人情,做到了认真履职,从严监督。全年共组织国家监督抽查17020批次产品,对不合格的1895批次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在公开曝光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后处理,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不符合发证条件的1425家企业不予许可,不予许可率达到14.9%,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二是主动作为。全系统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质量问题突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产品,大力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在质检部门内部,促进各项职能联动发力;对外,争取各有关方面的理解支持,让更多的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进来,共同采取措施,凝聚工作合力,既有力地增强了抓质量的效果,也使产品质量监督职能作用更加凸显。三是开拓创新。坚持在继承中开拓,在创新中发展,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深化了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机构监管等制度改革,增强了制度的有效性。探索建立分类监管、风险监控、质量评价等制度,推进构建产品质量社会共治格局,加快了中国特色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系统奋发有为、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总局党组向产品质量监督战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深化改革是新时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主题

今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深入探索质检改革路,奋力实现质量强国梦,把中国特色质检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全国质量监督系统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把深化改革作为新时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主题。

(一)深化改革是时代的最强音。全面深化改革是党中央站在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抉择。35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向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飞跃。没有改革开放,就不可能有今天的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既是历史的启示,也是现实的需要。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新问题与老问题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各项改革措施相互关联、彼此制约。在新的重要关头,要破解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风险和挑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除了全面深化改革,别无他途。在此背景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这既是对中国道路的再确认,也是对社会期待的总回应。因此,全面深化改革一经提出,很快就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成为时代最强音,必将贯穿于治国理政各个领域。质量监督系统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积极投身改革洪流,做到将深化改革的要求贯穿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深化改革是质量监督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作为质量监督的两项核心制度设计,是随着改革开放而产生的,本身就是改革的产物。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伴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法制化国家进程不断加快而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和发展的历程。近30年的实践证明,国家监督抽查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质检部门履行产品质量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在促进我国产品质量水平,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质量安全,服务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人们形象地把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比喻为产品质量监督的“两把尖刀”。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制度的历史局限越来越显现,监管有效性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面对市场经济新形势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我们必须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使这些基本制度焕发新的活力。

(三)深化改革正当其时。近年来,面对复杂的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全系统积极探索,锐意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从思想认识上看,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系统对当前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有了全面的把握,需要改革、期盼改革、应当改革的认识逐步统一,深化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从工作实践上看,总局监督司已经做了不少有益的改革探索,在不断完善生产许可、监督抽查等传统制度的同时,逐步建立起风险监控、分类监管、质量评价等创新制度,收到了明显成效。不少地方局也结合实际,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上海市局在风险监控处置环节取得突破,浙江省局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市场反溯监督机制,安徽省局建立安检机构分类监管制度,云南和福建省局试点实施工业企业质量评价制度,杭州市局积极创建电子商务领域质量监管新机制等,这些探索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特别是今年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首次把消费品质量安全摆在新“三大安全”之首,这既为质量监督系统发挥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也为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改革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系统要深刻认识到这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我们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顺应改革、推动改革、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赢得主动,抓住机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争取更大作为。

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全系统要把今年作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年,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监督各项工作。

(一)强化改革的理念。要将监管理念的创新作为深化改革的起点。多年的改革探索,已经使我们明确了改革的方向,这就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产品质量监督体系。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进一步强化改革的理念。特别是要培育“四种思维”,树立“三个导向”。

培育“四种思维”。一是市场思维。要立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正确处理好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督的关系,充分运用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抓质量,把质量监督的重点放到维护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公共质量服务上来,最大限度地将能够由市场调节、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特别是要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打破技术性审查、检验检测等事务的行政垄断,促进质量监督的科学、公开和透明。二是现代思维。要深刻认识信息化时代产品质量问题的复杂性,正视监管对象“几何级”增长的现实,把握“大数据”时代任何质量事件都会快速向不同地域传播的“共时性”特征,认真分析全面履行职能与当前工作资源受限、保障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督能力建设。三是治理思维。要深刻认识产品质量问题的市场属性、社会属性和公共属性,以开放的理念、包容的态度,推动质量一元监督向社会多元治理转变,打破质量监督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调动一切有利于强化质量监督的社会力量和积极因素,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加快构建政府监督、企业自律、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产品质量社会共治体系。四是法治思维。要以法制建设推动和保障改革发展,既要对不再符合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实际的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清理,对不适应、不好用、不管用的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又要对近年来的一些创新实践用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

树立“三个导向”。一是问题导向。要克服和改变为监管而监管的习惯做法,从着力发现问题、真正解决问题出发,不断强化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消费导向。要高度重视消费品,关注消费者,把监督重点调整到消费品监管上来。对于凡是关系消费者健康安全、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我们就要深入研究监督措施。要通过强化消费品质量监督,体现质检部门对消费者的保护,对企业履责的监督,对市场秩序的维护。三是社会导向。要切实改变“以我为主”的传统模式,既要站在质监看质监,更要跳出质监看质监。特别是要看人民群众需要什么,看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是什么,我们就应当抓什么,而不是我们熟悉什么就抓什么,习惯什么就抓什么。要通过强化社会导向,增强大局意识,体现监管成效,赢得社会认可。面对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杭州市质监局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新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值得全系统学习借鉴。

(二)找准改革的突破口。改革如下棋,只有走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子,才能一子落而满盘活。对于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来说,消费品安全就是这颗重子。消费品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人们通过衣、食、住、行感受产品质量。维护消费品安全,质检部门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质量监督系统要把加强消费品安全监管作为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要抓紧制定消费品重点监督目录,指导全系统加大对消费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要针对重点消费品,开展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调查,摸清重点消费品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要把更多的监管资源用于消费品,加快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通报预警系统,有效预防消费品安全风险,快速处置消费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增强消费品质量监管实效。

(三)突出改革的重点。要以提高制度有效性为核心,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积极稳妥地深化质量监督各项制度改革。在监督抽查制度改革方面,要注重解决抽查结果与老百姓切身感受不一致、如何科学反映产品质量状况的问题,既要使监督抽查数据成为衡量产品、产业和区域质量状况的重要指标,也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和企业的跟踪抽查力度。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许可审批改革要求,对于凡是能够通过市场调节、行业自律和消费者自我辨识发挥作用的,一律不再实施生产许可管理;凡是能够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的,一律下放地方审批发证;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审核检查内容,规范审查发证秩序,尽可能地缩短企业办证时限。在风险监控制度改革方面,要抓紧完善制度体系,以总局刚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抓手,以推动各个工作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为重点,全面建立起以风险信息采集为基础、风险监测为手段、风险评估为支撑、风险控制为目标的工作体系。在机构监管制度改革方面,要扩大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范围,完善分类评价激励惩戒机制,大力抓好安检机构“监管之监管”的工作,认真履行安检机构资格管理职能。

在抓好各项监管制度改革的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带动效应的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着力扩大质量提升行动的成效、影响和声势。要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不断扩大分类监管范围,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指导意见》,做好在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开展质量评价试点工作。要抓紧理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体制,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实施有效监管和科学监管,维护食品相关产品安全。要加快健全产品质量社会监督机制,把政府监督与行业监督、社会监督统一起来,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加快建立政府主导下市场和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四)夯实改革的基础。

一是加强能力建设。要抓住质监系统分级管理体制调整的机会,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基础能力建设,切实增加对质量监督的投入,有效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执法装备、技术支撑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努力缓解监管任务与监管资源不匹配的矛盾。要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多为基层争取政策,多帮基层提升能力,促进基层责任到位、能力到位、履职到位。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要以研究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为主线,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法制建设,通过法制建设实现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的“纲举目张”。要通过《条例》系统解决目前制约产品质量监督的制度体制机制性矛盾,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行政行为,做到廉政勤政。特别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抓好“四风”问题的整改工作,使整改与改革相结合,以作风建设成效促进改革深化。

质量监督改革任重道远,质量监督事业前景可期。让我们坚定信心,坚守使命,坚决改革,共同谱写产品质量监督事业创新发展的新篇章,为实现质量强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