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西咸新区质监局,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韩城市质监局,各相关质检机构(实验室):
为了进一步培育规范的检测市场,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的有序发展,使检验检测服务业能够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高效的支撑和服务,按照国家认监委的要求,我局于2013年6月全面启动了全省获证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确认,经过近半年的努力目前各项工作均已完成,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实验室共计187家,实际检查180家,7家实验室因正在搬迁、停止营业、要求取消资质等原因未实施监督检查。经检查,4家实验室的检查结论为符合,176家实验室的检查结论为基本符合。依据检查结果,确认取消了11家实验室部分资质认定项目。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实验室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评审准则的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检测活动,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有效,能够保证检测工作质量。
此次检查发现,个别实验室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意识较差、实际工作中未能认真执行体系文件的问题。个别实验室名称地址、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变更未报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检验报告的批准签字人为非授权签字人,检验报告抽样基数与抽样单不符,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必要的信息不全。
部分实验室管理评审输入不充分,对工作状况的分析不到位,评审报告敷衍了事,无评审结论,针对发现的问题不能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以及改进措施结果未得到验证。
主要表现在内审计划内容不具体,未能按计划开展内部审核,内审工作没有覆盖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和部门,如管理层等。内审员不能独立于被审核工作,内审检查表缺乏针对性,检查表中检查情况描述过于笼统,对发现的不符合项缺乏原因分析,开出的不符合项避重就轻,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
监督工作在部分实验室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缺少监督员任命文件,监督员数量不足,监督员的专业能力不能覆盖所涉及的检测领域;体系文件中无监督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未制定监督工作计划,不重视日常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未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纠正措施后未进行效果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