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精神,提高生产许可证工作有效性,2014年9月18日,总局监督司召开了关于深入推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严格生产许可审批的工作座谈会。总局监督司梅建华司长、郑卫华巡视员出席,监督司许可证处以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郑卫华巡视员主持,梅建华司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梅司充分肯定了生产许可证制度30年来取得的重大成绩,深刻分析了目前生产许可工作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梅司提出三个必须:必须充分认识到生产许可证制度在保障我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必须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形势下,生产许可证制度与实际工作不适应的情况;必须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动改革,适应形势。同时梅司对生产许可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抓紧提出深入推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梳理现有工作程序,最大限度的减少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简化重构生产许可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方便企业取证;清理生产许可前置条件,凡是与产品质量不相关的一律取消;凡是与总局职责不相关的一律取消;取消生产许可审查费,施行检验收费市场定价;取消获证企业年度审查,企业证书到期延续不再进行实地核查。二是清理生产许可法规性文件。梳理总局与生产许可工作相关的法规性文件,凡是与当前深化改革形势不相符的一律废止或修订。三是有步骤的修订实施细则。将问题较多、标准滞后的实施细则先行修改,逐步将所有产品实施细则全部修订。四是修订生产许可审批程序。明确生产许可工作中各个层级的责任,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的职能要从生产许可材料审查、上报等事务性工作转变为协调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省级发证与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等综合工作。
郑卫华巡视员就落实梅建华司长精神,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四项部署:一是要将梅建华司长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加快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尽快出台能够体现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措施的文件,下发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二是加快职能转变,由审批为主转变为监管为主,由审查为主转变为发现质量问题为主,由吊证、撤证为主转变为调查处置为主。研究后续监管措施,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在体制和机制上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三是出台实施细则修订单,解决实施细则标准滞后,前置条件不合理等问题。四是有计划地做好生产许可法规性和程序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