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各省质量工作进行考核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4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质量工作的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
支树平在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办公会议上强调细化保安全措施 完善保安全机制 6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6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支树平结合履行质检工作职责,分析质检系统安全形势,要求全系统高度重视,积极作为,恪尽职守,确保安全,特别要细化保安全各项措施,完善保安全
把落实《办法》当成高考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这是我国质量工作的一次历史性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质量工作。此次《办法》出台,更将这种重视体现于深层、具体和细节。这种重视,无疑会成为各省、自治区、直辖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负责人就《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答记者问以质量发展带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提出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这在我国质量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负责人就《办法》出台的背景、过程、主要
国务院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我国将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 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当地政府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今后,国务院每年将专门组织工作组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的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当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问责的重要依据。这是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
清华大学—陕西省质监系统领导能力提升研修班圆满结束 2013年5月25日—5月31日,省局培训中心在清华大学成功举办陕西省质监系统领导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这次培训得到省局党组书记、局长仵西居的高度重视,亲自审定培训内容和参加培训的学员;魏恒星副局长出席了开班仪式和结业典礼,并和学员们一起听课;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