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5年度质量技术监督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质监局,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质监局,省局直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科技质检”建设,现就组织做好2015年度质量技术监督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管理,特别是就申报文本质量和申报人条件严格审核把关,所申报项目必须经过一名系统内学术带头人初审并附推荐意见。
(一)围绕总局科技规划、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围绕制约质检发展的瓶颈性问题等方面进行项目申报,属于质监系统前瞻性、基础性和实用性的科学研究;
(二)注重质检技术机构能力提升,加强技术支撑和一线技术保障能力建设的科研项目;
(三)避免有关研究内容的重复申报(可通过中国质检科技成果网(www.cisa.gov.cn)和质检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查询);
(四)申报项目已经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并能在2016年12月前完成研究工作;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结合近年来本单位科研项目进展与完成情况,统筹安排好项目申报工作,各市局可适当考虑有条件的县级局进行申报;
(二)鼓励青年科技人员(35岁以下)申报项目,在项目评审时给予优先考虑;
(三)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期主持两项以上省部级或省局立项科研项目;
(四)项目经费基本为自筹经费(省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经费),其额度必须满足项目研究支出需求,经费测算提供详细编制说明。
请各申报单位将项目建议书(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3月30日前报送省局科技处,同时电子版(请在http://www.snqi.gov.cn/bgxz/286.htm下载)发送至邮箱:sxzjjkjc_w@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刘晓莉 王楠 029-8729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