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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从事认证活动的自我声明

发布日期:2026-04-02


本院郑重作出如下自我声明,以表明我们对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的坚定承诺。

一、运营准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国家关于认证认可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规定,确保认证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均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坚决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独立、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开展认证业务,维护认证行业的良好秩序与公信力,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及违规操作行为。

二、人员管理

建立完善的认证人员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认证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使其知识和技能持续满足国家关于认证人员职业资格的要求,提升认证团队整体素质与专业水平。

绝不聘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禁止或限制从事认证活动的人员,确保认证队伍的纯洁性与合规性 。

三、信息公开

通过本院官方网站及其他有效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依法从事认证活动的自我声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如实公布认证领域、认证规则、认证证书样式、认证标志样式等关键信息,保证信息真实有效,方便客户及相关方查询与了解。

严格按照规定公开认证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实时更新认证证书有效、暂停、注销或者撤销的状态,保障认证结果的公信力与权威性。

四、认证程序

在认证活动中,严格遵循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要求,从申请受理、申请评审、评价(审核、检查、检测、审查等)、复核到认证决定,确保认证过程完整、客观、真实,不随意增加、减少或遗漏任何程序环节。

认真核实认证对象的相关情况,包括是否具备法定资质、资格,委托认证的产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被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认证对象,坚决不出具认证证书。

五、合规核查

建立认证规则立项论证、规范编制、符合性自查、验收审查、实施效果评估、动态维护等管理制度,并妥善留存相关记录性资料,确保认证规则合法、合规、科学、适用。

积极配合国家认监委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将备案的认证规则作为检查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风险防范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充分评估从事认证活动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和责任,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严格在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领域内开展认证活动,绝不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业务,确保认证活动的合法性与专业性。

本院将始终秉持依法依规的理念开展认证活动,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认证活动进行监督。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6年3月30日